贵州货运源头企业装载制度(贵州省的运输结构)
摘要:
本文目录一览:1、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标准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标准1、第二章 源头管理第八条 企业生产、销售的货运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有关车辆外廓尺寸、轴荷、质量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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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标准
1、第二章 源头管理第八条 企业生产、销售的货运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有关车辆外廓尺寸、轴荷、质量限值等规定,其车辆技术数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设计规范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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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源头管理和通行管理相结合 《规定》首次就开展源头治超、如何处置拒绝检查等行为作出规定。
3、一超四罚对源头企业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超限禁入,一超四罚对于大货车超载超限等行为,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并对货运源头企业周边超限超载运输情形严重的路段,有关部门加大联合流动稽查频次,强化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的联合惩戒。